2005年11月,休斯敦市議會通過了一項法令,要求現有高層建筑的業主在未來12年內為其建筑物配備消防噴淋頭。隨著該條例的通過,休斯頓加入了城市名單,為在高層建筑中安裝消防噴淋系統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層建筑中的消防噴淋保護具有挑戰性; 有許多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整個過程在現有建筑中變得更加困難和關鍵。此外,當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者啟動改造項目以遵守要求在指定時間范圍內安裝消防噴淋系統的新法律或法令時,所有這些都變得更加復雜。在這些情況下,盡快啟動改造合規流程非常重要。
供水
當消防噴淋頭安裝在高層設施中時,第一步是考慮可用的供水。總部位于馬薩諸塞州昆西的國家消防協會(NFPA)將高層建筑定義為高度超過75英尺(翻譯為7層或更高層)的結構。對于高度超過75英尺的建筑物,最新版本的NFPA 14:立管和軟管系統安裝標準要求立管頂部的水壓為100 psi(磅/平方英寸)。現有立管的舊建筑可能是根據較舊的NFPA 14設計的標準(頂部僅需65 psi)。這可能需要增加現有消防泵的額定壓力。
雖然與供水相關的問題和問題很重要且廣泛,但通常認為其他考慮因素更為重要:
現有的火災報警面板是否會處理新的流量報警器,閥門防拆開關以及其他需要添加的電氣設備?
這個裝置對于建造租戶有多大的破壞性?
準備投標套件
噴頭改造過程中的另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準備投標套件所需的時間 - 以及相關的成本。開發投標包的價格標簽可能高達項目總成本的25%,可能需要6個月到幾年的時間來準備。
業主通常會發現,成功完成項目的最佳和最有效的方法是與經驗豐富的大型承包商合作。一個成功的噴水承包商能夠與建筑物所有者的團隊或物業經理密切合作,仔細協調改造過程中的所有活動。隨著消防和生命安全系統之間更高水平的互操作性和集成的持續發展趨勢,業主與噴水承包商合作也是有益的,噴水承包商的能力還包括火警,滅火,緊急通知和通信系統和服務。通過單一來源的供應商,可以在整體生命安全解決方案的背景下完成噴淋頭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