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局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行動的工作部署和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精神,近日,石鼓大隊聯合民政局、人民街道、角山鎮政府深入轄區養老院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行動,檢查組重點對養老院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消防檔案資料;消防設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完好有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等進行了現場檢查核實。
檢查的同時,還提醒老人們,在日常的生活中不能在床上吸煙,避免因此而引發火災事故。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檢查人員要求場所負責人立即整改。再三叮囑單位負責人一定要加強用火、用電的管理。并對養老機構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內容培訓,全力確保老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老人的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須知八條
01
養老服務機構要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即: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公開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
02
養老服務機構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定期組織檢驗、維修,對電器線路、燃氣管道定期維護保養、檢測,對入住老年人開展消防安全提示。
03
養老服務機構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四個能力”,教育員工懂得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組織逃生。
04
養老服務機構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按標準建成微型消防站,確保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一旦發生火災,第一時間到場處置,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05
養老服務機構應當針對特殊服務對象特點,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場所、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設施、器材上設置醒目的標識,并標明操作使用方法。
06
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對所有員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新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并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07
養老服務機構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方法,教育其不要在床上吸煙。
08
養老服務機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要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重點轉移救助年老體弱、臥病在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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