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消防安全執法專項行動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總隊制定了商場市場、“多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共娛樂場所、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養老院、施工工地、博物館和文物建筑和學校等11類場所消防安全自查檢查標準。
學 校
1.教學樓、體育館、禮堂、游泳館、俱樂部等學生活動場所內使用的音響、投影儀、空調、冬季輔助加熱器等電器設備不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不存在長時間通電,使用后未斷電現象。
2.實驗室、危化品倉庫等按規定貯存實驗用劑,實驗用劑按要求存放,危化品庫房應采用防爆燈。
3.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圖書館內電氣線路、電子閱覽設備、固定插座、移動式插座等通電物品與書籍、報刊、雜志、書柜等易燃可燃物品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學生宿舍不使用熱得快大功率電器等,引導學生不許臥床吸煙和不許在床上使用臺燈、蠟燭看書等行為。
6.學生宿舍斷電后應及時關閉用電設備電源。
7.建筑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電動車亂停亂放、違規充電。
8.建筑消防設施應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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