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關于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應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的規定,該單位建立了專職消防隊。
消防人員編制按《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組織條例》規定
每臺消防車 設戰斗員不少于 5 人,4 臺車共 20 人,再加上正副隊長、指導員、駕駛員、通信員等 30 人,已能滿足要求,但是企業專職消防人員需要倒班工作,30 人的編制明顯不夠。
02
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
儲備油庫應建立義務消防隊, 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該單位在各重點要害部位建立了義務消防組織,并在滅火預案中明確了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的職責。
03
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該儲備油庫屬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安排專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該單位安全環保部屬于消防安全工作歸 口管理職能部門,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油庫副主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法定代表人油庫主任即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04
該儲備油庫建立健全了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②油庫防火巡查制度。
③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度。
④消防值班制度。
⑤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⑥動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⑦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和滅火執勤制度。
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演練制度。
⑨防雷、防靜電和電氣設備的檢查、檢測和管理制度。
⑩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符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的單位應建立健全包括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防火巡查、 檢查;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火災隱患整改;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的防火防爆;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等在內的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轉載本文請標明出處,海宏消防維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