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禮堂,展覽廳,多功能廳和200多平方米的營業辦公室,餐廳,工作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面積;
3)建筑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空間;
4)在公共建筑物疏散走道;
5)生產站點中擁擠植物和撤離通道。
如圖2所示,最低樓層的建筑物疏散照明照度級別應滿足下列要求:
1)為疏散走道,而不是更少比1.0lx。
2),用于擁擠的地方,避難層(M),不小于3.0lx;城堡的病房或操作部,不小于10.0lx。
3),用于樓梯間,或前室前室的組合,避難過道,不小于5.0lx。
3,消防,消防泵室,發電機房擁有,分配腔室,并且當所述火室火設備室應該仍然正常工作設置待機照明時,其煙霧作業面照度應比正常最小照度照明下。
4,疏散照明應設置在出口,上壁或天花板的頂部;備用照明應設置在上壁或天花板上。
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米住宅建筑,高植物(倉庫)和A,B,C類單,多層工廠的,照明疏散標志應提供的,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在出口和人類securityJust的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門上方。
2)應該從在角落和e地板或壁下方的地面設置為1.0μm的高度vacuation走廊。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間距不應超過20米;對于包過道,不大于10米;在過道上,而不是不足1.0米更大的邊角區域。
參照圖6,下面的結構或空間應在地面上疏散走道并將主排氣路徑,以保持視覺連續光疏散標志或磷光疏散標志: [123 ] 1)總建筑面積大于8000平方米展建筑物;
2),總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地板商店的;
3)大于500平方米的總面積地下或半地下存儲;
4)舞蹈影娛樂場所;
5)的座椅多于1500數量電影院,劇院,座椅多于體育館,大廳或禮堂的3000號;
6)站,終端公共建筑和機場終端的超過3000平方米等候,等候室和船舶終端的公共區域的建筑面積。
如圖7所示,建筑火災應急照明和照亮撤離連續供給時間備用電源指示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民用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不小于1.5小時;
2)醫療建筑,舊建筑物,建筑總面積大于十萬平方米公共建筑和超過20的總面積000平方米地下,半地下建筑,不低于1.0H;
3)等施工,不超過0.5小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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